第一百零四章 番外、风未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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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公主,这没错。
我得宠,这也没错。
我拥天下所有之物,得凡人不得之乐,这错了。
皇兄在我XX岁诞辰之日送我一只天鸢。
我勾着头发笑着问,“大哥怎么送我这等低贱物品?难不成大哥穷得连年年都要送我的碧落明珠都买不起了?”
皇兄摇摇头,“你总是叫我大哥,被父皇听见了要骂不知礼数的。”
“才不会呢,父皇最疼爱我啦。”
“是,最疼你,所以每次挨骂的都是我。”皇兄长叹,又是无奈又是委屈。
那时我就嘻嘻笑着弹出一个灵力团,往皇兄身上砸去。
晶莹剔透的灵团在皇兄金边银底的下摆上噗地爆炸,染上月晕桃花般的红霞。
猞伽是没有月晕桃花的。
猞伽崇尚力量,鄙弃那些柔弱的美丽的东西。比如月晕花。
我只见过一次月晕花,是皇兄从碧落带回来的。
皇兄把月晕花插在我的发间,随即他又把它拿掉了。他说,“不,这些柔弱的花会玷污你的心灵的。你不可以动摇,不可以优柔,你要成为猞伽未来的王。”
但是月晕花真的很美。粉色的,娇弱的,一碰即碎。
皇兄常常送我很多东西,后来我发现,竟然是那只天鸢被我留到了最后。
因为在我内心深处,有着我最不愿意承认的对自由的渴望。
我有一次带着天鸢偷偷跑出了皇宫,因为皇宫的天太低了,有不间断巡逻的狼鹰在宫殿的上空盘旋,它们若看到了我的天鸢,就会把它击落。而天鸢能飞到的高度远比那里高得多,它该带着它的一身洁白的羽毛去我不曾到达的天空。
那一次天鸢飞了很高,很远,我一路追着,追到了苦水山头。那里住着一群群的低阶兽民,他们丑陋贫穷未开化,毛发上沾了灰尘泥水,见到我后眼里都发出光来,绿森森地仿佛是要吃了我。那一瞬我有点后悔从金碧辉煌的宫殿里跑出来。但是只是一瞬间,我一点也不想回到水晶铸就的牢笼里。
所以我宁愿让那些野蛮的兽人用肮脏的爪子撕我的裙摆我都不愿意轻轻弹个指头用灵力把他们毁灭。因为父皇会顺着力量的气息找到我。
是的,那一次我不只是出来放飞天鸢,更是一次疯狂的叛逃之举。我受够了没完没了的教条禁忌,我讨厌那些蒙在斗篷里的祭师用权杖把我定在半空作为我不够听话的惩罚。
我也不想要虚伪的父皇对我虚假的宠爱。他会把万里疆土内的奇珍异宝放到我面前,也会把我丢进万兽山妖魔横行的兽窟。他从来不会给我想要的,他只逼着我去成为他力量中最强势的一部分。
也许那天是用光了我一生所有的运气,才会遇见那一阵轻轻的风。
自由潇洒,像从天上降临。
独孤风临,他叫这个名字。
他是一个很俊美的男子,就算他出现时衣衫褴褛我也不得不承认这一点。
他将我从那些狰狞的爪子和尖利的牙齿下拉出来,一点没伤到我和我的天鸢。
他带着我坐在山顶看日落。
“独孤风临。我的名字。”他盯着夕阳说。
暖暖的余晖映在他白皙光洁的脸上,粉粉的像染上了桃花。不像皇兄和我一样有艳丽的妖纹,他的脸是完美上好的白玉。
温柔的,安静的,美丽的。猞伽国没有的。
他是一阵风,自由地来,自由地走。
我抱着天鸢独自坐在山顶。
天鸢不是鸟,它是能工巧匠做出的机关鸟。但它身上的羽毛,据说是从万兽山下的火炎洞里捡来的。而火炎洞是猞伽人曾经居住过的地方。
“我们曾经,是有翅膀的。”我对着自己说。一定拥有过洁白宽大的羽翼,上可遨游九天,那时候的我们自由自在。我们现在对力量贪婪,只是因为我们想回到天上去。
我不想就那么回皇宫,回去之后等着我的一定是地狱。我也知道我必然会回去,因为我是猞伽的公主。但是在我回去前,我要再见一次独孤风临,他是风的模样,在他面前,我仿佛能够飞翔。尽管我和他分别还不到一个日月的交替时间,我已经无比想念他。
我从山顶跌跌撞撞一路走到沼泽,又从沼泽悄悄摸摸绕到王城。离皇宫很近,我很危险。但我有一种预感,独孤风临会去王城,甚至会去找父皇。若问我为什么有这种预感,大概是因为,我嗅到了他血里特有的血统吧。他和我一样,都生于皇家。
他也许是某个国度落难的王子,也许是哪个边疆幸存的将军,他带着一身的伤出现在这里,而他的双眼却含有希望和自信。如果,如果……他真是哪国的王子,我真希望能和他联姻,用我们加起来的势力,在这个噪乱的界地称王。
但是我的运气这时就不太好了,我被城外铁衣的卫兵发现,他们上身是人下身是四足的兽,在蛮力和速度上无与伦比。我转头向森林奔去,但根本无法摆脱卫兵们,独孤风临却又在这时候救了我。
他坐在树上笑着看我,弹出树枝穿透卫兵的铁甲,卫兵就如木偶一样定在了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