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6章 愚人节贺文(上)-(1)
我的记忆对这段时间其实并不深,甚至,我已经想不起我们之间到底经歷了哪些事,又是哪些事是他知道而我被矇在鼓里的。
而,真正深刻的是在灵魂,因为他是我真正爱过的人。
我用我的灵魂,去记住了他灵魂的样子,狂野而不羈的,那就是他。
而曾经,在那段时间,有某个时间点,我们,是爱过的,双方面的那种。
说过,对他的面貌已经模糊,但他身上的特征就是在反映他的个性:
他的髮赤红的像烈日,和他的内心一样,对谁都大方放送着来者不拒的热情;
他的眼嫵媚的往上勾,和他的天性一样,妖绕绝魅,不论谁都会被他吸引;
他的语调不时的飘移,和他人的感觉一样,捉摸不定,喜新厌旧。
明明,他给人的印象都是这样的鲜明,看过一眼绝对不会忘记;
明明,我闭上眼睛都还能想起他脸上的妆到底是左边星星还是右边是星星,
可是,无论怎样我就是无法把他的脸完整的在我记忆里拚凑起来。
或许吧,是身体本能的排斥掉有关他的一切,因为他太喜欢带给人伤害。
所以,记住他的不是我引以为傲的脑袋记忆,而是那个虚幻到外太空去的灵魂,记住他,然后,想起他时,会有些感伤,不甘怀念。
激情的余韵过后,就只剩这样的悲凉了。
大概就是我和他之间,剩下唯一的联繫方式,会想念对方的,大概也只有我,因为我知道他,他是个遗忘过后就再也不会想起的男人。
无情,可能大家都会这样形容他,因为我也是。
可是,我却没有一次,打从心底真正的恨过他。
我连恨他的念头都不曾有过。
感觉就是很蠢,所以我们结束在这个属于蠢人的日子,在适合不过了。
你就是那个天才,而我就是那个笨蛋。
而天才和笨蛋就只有一线之隔而已,可是这条线,就像那条深到地壳里去的马里亚纳海沟,完全隔开了我们的距离。
我,看着你,隔着那条线,遥望。
那是个接近夏天的季节,春末夏初,我跟着他已经好几
天了,并不是我多爱当变态狂,因为这是委託,这是工作,我就是靠跟踪这事糊口的。
我已经摸清了他的作息:
白天当个战斗狂人,扑克牌一天不沾血他就一天浑身不舒服,每次遇到别人就戏称为小果实,越美味的,他身体难耐的颤抖就越剧烈,格老子的一整个就变态了。
晚上,他卸下那毕卡索艺术的小丑装,换上了正式西服,被髮腊高高竖起的头髮也随意的放下,卸掉的他还是白,却跟那种画出来的病态白差了十万八千里,好像那种白色,天生就是为他而存在。
他是头一个皮肤虽白,但不会让我想到零号还是娘开头什么砲的字眼的男人。
他最常出没的地方是城市里各地的PUB,聚集最多人潮最受欢迎的也好,老旧的也罢,他真的就像个小丑,有好几张脸,去应付好几个不同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