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2)
“我什么?”
“你对人心那么通透,怎么偏对男女感情一窍不通。”
殷莫愁哑然。
扎心,被李非说中了。
自己挑男人的眼光出了名的差,用“有眼无珠”形容都不过分。在这方面,她老老实实认怂,无法反驳。
“废话少说。”殷莫愁转了话头道,“我把金令牌给你,看来没白给,接下来你要常去兵部走动了,因为吴敬的情人买凶杀他的人,就在兵部!”
“真是朝廷官员!”李非十分惊讶地说,“是吴敬的同僚吗?”
“而且很可能天天见面,还同为兵部侍郎。”
“你怎知道?信里说金貂应让侬,最多只是证明凶手与吴敬同朝为官,怎么证明其身份也是兵部侍郎?”
“金貂大衣只是一部分,关键的证据全在其他的情书里。”殷莫愁拿起第一封信
今夕何夕兮,搴舟中流。今日何日兮,得与君同舟。
“吴敬那一批人是我亲自从各地选拔。前年,几个老侍郎休致,名额空出来,我又将这批人从司曹破格升为侍郎。所以他和吴敬是同一批,中流与君同舟,指的都是这段兵部升迁经历。”
李非懂了。吴敬这些人都是寒门,能被殷莫愁赏识,进兵部这样的中枢,还跳级升官,简直比高中状元还qiáng,是天下寒门的梦想,是所有鲤鱼跃龙门的最高成就。难怪第一封信,字里行间大有“chūn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的得志潇洒,更何况是和情人一同登科,那段日子大概是人生最快意的。
“接着,第二封信里说谁愁两雄并,金貂应让侬,是在次年chūn节。”殷莫愁解释,“chūn节,百官放假,一些家在京城的外地官员也会回来和亲人团聚。京城权贵的聚会是没日没夜地办,官职稍微大一点,有点地位的,有的一天甚至要赶场三四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