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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城朝雨忆清晨》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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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章 我的狗叫儿子-(1)

  有了盛怀晨这个搭档,我的舞蹈进步的很快,开始的时候总会有人来打断我们,向他请教各种问题,他一概推给了骆轩豪,不同于盛怀晨的排斥,骆轩豪很是享受美女求教的过程,比盛怀晨要耐心地多。

   有便宜不占,对不起花少的头衔。

   环境很嘈杂,内心很平静,我没有任何压力,跟着他的步子,无比依赖,无比信任。

   不知不觉地,自己也会犯花痴了,叶子一直怀疑我没有少女心,看来要让她失望了。

   下午我一直泡在图书馆里,研究食谱,总是在盛怀晨家白吃白喝的实在过意不去不。看他一个大男人整天围着锅台转,也是于心不忍。

   AD钙已备好,打算在图书馆过夜了。

   午后的阳光很好,透过玻璃窗打在脸上,我闭上眼睛,尽情享受着大自然赐予的惬意。前排的情侣打情骂俏,一旁的学霸背着公式定理,而我埋头研究着柴米油盐。

   啊!amam;amam

   不觉得出神了,脑子里竟是我给盛怀晨做饭的情景,一副贤妻良母的形象,吓坏了自己。

   难道我喜欢上他了?不,我抽回思绪,把这邪恶的念头掐死在了摇篮里。

   从图书馆里出来就觉得有东西一直在跟着我,往后看并没有发现异常,脚趾痒痒的,低头,原来是一只白色的小狗在添我的脚趾,它小小的,瘦瘦的,毛被泥土粘的一缕一缕的,小乞儿一样的。

   学校里的流浪狗挺多的,都是学生们私养的,大多数人只是一时兴起,时间长了,难免受不了宠物留下的异味而弃置不顾,可怜了它们,小小年纪成了没妈的孩子。

   它不停的舔我的脚趾,可能是饿了,于是我从书包里掏出一瓶酸奶,倒在了手心里,给它喂食,手掌被它舔的痒痒的。它不再进食,想来是吃饱了,我拍拍它的头,和它告别。

   离开后,它一直追在我后面,奶里奶气儿的叫着,我心一软,决定把这只小可怜领回家,我想怎么过盛怀晨这一关,毕竟现在寄人篱下,还想带个拖油瓶。

   远远的看见盛怀晨在车里等我,我抱起小狗,把它的头凑到盛怀晨面前。“叫爸爸。”小狗很是配合的汪汪了两声,没想到这小东西还挺聪明的,像我儿子。

   我嬉皮笑脸的喂它争取机会。“我送你了这么可爱的儿子,你开不开心?”

   他没有说话,我自当他是默认了,绕过车头,在副驾驶的位置上坐好。我看出了盛怀晨心里的不高兴,像他这种人,想必很难忍受家里养动物的,其实我也不喜欢动物,唯独对又白又小的动物感兴趣,像小白兔。可是怀里抱着的小不点儿长的太像兔子了,让我抛下它还真的于心不忍。

   “一,放下它跟我回家,二,和它一起下车。”盛怀晨板着脸,给了我两条路让我选。

   “我可不可以选三啊,我抱着他和你回家。”为了这个小可爱,我必须努力放低姿态,讨某个冷血动物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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