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1)
银币发行了两种,一种是一两重无孔实心银币,冲压而成,正面是长城图案,背面是‘永兴通宝’四字(如今年号永兴)。一种则是一钱重方孔圆形银币,也是冲压而成,一面光板,一面同样是‘永兴通宝’四字。
大周一钱大约四克,一两就是四十克,眼前一百二十枚银币都是一两的,放在眼前确实是分量十足!
东京租房的规矩是押一付二,再加上新搬进来要以一个月房租为‘礼金’,头一次付房租就是四个月,一百二十枚大银币是正好的(此时一贯钱兑换一两银子)。
考虑到此时东京普通市民一日劳动所得大约在两百文钱左右,红妃也不得不感叹,这年头收租果然好赚!要知道一个月三十贯钱,平均就是一天一贯!按照东京的消费水平,已经足够十几人一大家子日食膏鲜光鲜亮丽了!
同时,也很感谢这辈子亲生母亲师琼。
别看此时官伎们都过着奢华无比的生活,很多官伎的排场即使是大家贵女都望尘莫及,但真要说到积蓄,她们却是没有的官伎就是要有足够奢华的生活,不然就会被看轻,这被认为是官伎身份的一部分!所以一开始‘节俭’这个词就和官伎无关。
所以,一般到最后,一个官伎也很难有多少积蓄,这也是孙惜惜的母亲没给她留下钱财的原因。
师琼则不同,她在维持官伎体面之外,并不像很多官伎有许多开支巨大的爱好,由此给师小怜师红妃姐妹留下了一笔大约数万贯的遗产。
其中红妃继承了玄帝庙后街那所宅第(当时价值三千贯左右,如今应该涨了一些)一家女澡堂两成的份子(每年分红大约百贯,价值一千贯左右)所有现钱大约五千贯一部分古董和当代字画(这部分价值很难估价,大约数千到一万贯)。
姐姐师小怜则继承了家具摆设另一部分古董和当代字画珠宝首饰库存的绫罗绸缎。这些东西算钱倒是比红妃的更多,但因为东西的属性不同,真的想要卖到估价那样的价格却是有难度的。
考虑到珠宝首饰绫罗绸缎家居摆设等等都是那时成为官伎不久的师小怜用得着的,而红妃更需要能保值好打理的(她年纪还小),这样分配说不出任何问题来。
这样一来,红妃小小年纪就拥有了接近两万贯的私财这在此时的东京算不上多惊人,此时所谓的‘中产之家’,财产上的门槛大约在一千贯到两千贯之间,至于富户,门槛则是三千贯到五千贯。在别的地方,富户及富户以上的比例在百分之五以下,东京则可达到四分之一,实在不愧是天子脚下首善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