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1)
不过可以肯定的是,那绝对是他离职之后的事儿,应该也轮不到他来操心。
除了工作十二年就送的房子之外,那时候他在SM的娱乐方面可不见得会有多少影响力,理论上来说,历史上该发生的退团事件一个都不会少,毕竟那都是他离职之后的事儿。
当然,也只是理论上而已,李贤因已经在动手挖那些法界大神了,他离职之后法务部的员工又不会跟着走,有那么一群大神在,打关于艺人所属合同这种案子要还能败诉可真叫人惊叹。
韩国法政界的构成和华夏不太一样,在法官和警察之间凭空多出一个检察官体系,一些案件都是由检察官和警方一起进行证据搜寻的。
检察官系统本质上也是官方组织,说是检警一体,但实际执行中,这两方基本是上下级关系,一个地方检察厅有时候能调动好几个警署,在韩国,检察官是和律师法官老师医生一起并称五大“神职”的职业,属于绝对的上层门槛。
日本其实也是检警一体,但日本的警方有独自查案的权利,韩国就做的更彻底一点,除了一些检察官不怎么去的穷乡僻壤,警方就得听检察厅的,这点在首尔格外突出,以至于引发了好几次检方和警方的冲突。
历任总统也都说要改善状况,然而实际改善在哪里就真的是皇帝的新衣,官方觉得有改善就是有改善。
因为权利大,检察官很容易就会被拉帮结派,所以实际上,贪腐的人并不少,就算不贪,检察官和律师也大多从国内那几所政法大学毕业,很多检察官和律师都是同窗,很难说不会在什么时候有偏袒的心思。
这一点同样适用在法官身上,很不幸,许多法官除了讲究家族继承之外,也都从政法大学毕业,出国深造也造不了几年,怎么说韩国就这么大,一个圈子里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大家都认识,大众所要面对的真就是薛定谔的偏心。
到底怎么想的只有这些人自己心里清楚,而李贤因要笼络的那群大律师本身就自带这种神似贿赂的人脉圈,别说他在离职之前会给所有艺人都改合同,就算是没改之前的明显剥削压迫版本,艺人们能不能胜诉都是问题。
都说人如果没能力改变社会,那就只能改变自己,韩国的政法环境就这样,大多数人在资本面前是没有话语权的。
李贤因当然可以给艺人们和公司员工说话的机会,但蹬鼻子上脸就过分了,到那时候他也不介意别人说他无耻,就算用明显黑人的方式也要让无视他警告的人付出代价。
不过这么qiáng大的法务部其实也有可能被滥用,所以在他离职之前,整个部门都会被他搬到SM RE去,这样就能确保他卸任社长之后依旧对公司的法务系统拥有指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