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14-(1)
半个冬天下来, 已经把全家人的新衣服都做好了,就差自己的一件, 而杨青青呢,磨磨蹭蹭两个月,却连程景生的皮袍子都还没完成。
他颇有些汗颜的,这几天也加了些功夫,总也得让他在年初一穿上不是?
至于他自己的新衣服嘛,姜腊梅给他做好了。
姜腊梅给小两口一人做了一身棉袄,棉花絮得满满的,杨青青拿到的时候很脸红,觉得自己这么大人了还要娘给做衣服很羞愧,但也觉得很幸福。
富贵闻着牛奶味儿,馋得不行,毛茸茸地直往碗跟前凑,三岁的小侄子搅打一会儿,就得用小胖手使劲推它一把,让它起一边去,反复几次之后烦了,求救道:“小青叔,富贵欺负我。”
杨青青笑了半天,道:“富贵,过来,别捣乱。”
富贵便颠颠地跑过来,跳到杨青青的腿上。
富贵最近长大了不少,才三个月大的狗,都快二十斤了,肥滚滚的,往人身上一跳力道不轻。
偏偏他还觉得自己是个迷你小狗宝,一脸委屈无辜的乖乖小样子。
杨青青是习惯了,柳长英见富贵这么往他身上跳,却有些心惊,说:“你可别让它这样了,万一伤到孩子怎么办?”
杨青青说:“没事,富贵知道轻重,我们小狗狗可聪明着呢。”
一边说,一边喂它吃了一块桌子上的炸果子。
柳长英无奈:“就没见过你这么宠狗的。”
的确,村里面养狗,都是关在屋外,有的人家甚至也不怎么喂食,都说狼行千里吃肉,狗行千里吃屎……
毕竟狗对农户的用处不是很大,无非就是保个不测,万一有生人歹人进了家,有个预警罢了,不像猫可以抓老鼠保护粮食牛可以耕地劳作那样不可或缺。
不过,自从杨迁离奇失踪后,村里颇有些人心惶惶,想养狗的人家也越来越多了,都羡慕程家有这么条大狗。
富贵才三个月就这么大一只,青灰青灰跟狼崽子似的,长成了只怕威风得很,什么贼人都能吓退了。
牛奶搅打得差不多了,都变成了雪白的泡沫状,杨青青准备了野果酱和干果碎,让孩子们分别混进几个碗里,然后放到户外的雪地里给冻上。
这几天外面该是有零下三四十度了,杨青青感受了一下,觉得这条件做冰激凌实在太合适了,牛奶泡沫很快就会冻成细密的冰激凌质地,不用担心冰渣沉淀影响口感了。
杨青青觉得自己实在很天才。
这几天快过年了,他天天都琢磨着怎么弄出些惊世骇俗的吃食,让大家都一饱口福,昨夜终于想出来这么个主意,终于也算自己这个现代人带给古代的黑科技了。